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21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会导致本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5年3月21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喜乐先生、吴珩先生、冯敦孝先生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银行正常营业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拟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符合法律和法规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对前述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银行正常营业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拟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和法规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在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注:1.以上授信类业务为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授信业务;非授信类业务包括关联方向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业借款业务、关联方向本行授信客户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业务等;
2.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主;
3.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对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相关方”、“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项下法人主体,本行对预计与其发生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及预计交易金额,对其他法人主体合并列示上述信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可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480.92亿元,总负债2,238.42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7.97亿元,实现净利润40.76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71.96亿元,总负债738.4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98亿元,实现净利润22.38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业务,从事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2.28亿元,总负债63.3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80亿元,实现净利润1.86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仪表及自控系统、工业控制计算机(硬、软件)、楼宇自动化系统、商店自动化系统、仪器仪表整机和仪器仪表元件及材料、环境试验设备、光学仪器、工艺工装设备、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及光电器件、石油天然气加工设施、石油天然气储存设备、石油天然气控制管理系统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动汽车控制及电池零部件、家用电器,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安装、管理、维护及有关技术咨询、转让,电力供应,新能源研发技术,新能源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机械制造,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研发技术,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设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产业投资和咨询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来投资,组织相关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酒店管理,在市政府批准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整治。(以上营业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可以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旅客运输:长江干线重庆至上海涉外旅游船运输(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旅游景区内游轮、游艇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法律和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和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会展会务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旅游信息咨询;旅行社业务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态废料治理;农村里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研发技术;余热发电关键研发技术;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研发技术;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以BOT等方式建设及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工厂;从事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环保技术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46.09亿元,总负债128.16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18亿元,实现净利润10.66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光学设备仪器、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百货,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4.13亿元,总负债94.5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25亿元,实现净利润0.78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附11号龙城天都2幢2-办公用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炸作业设计施工四级;安全监理三级;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境污染治理甲级;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书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电梯、自动扶梯及其配件的销售;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停车服务,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可以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营业范围法律和法规禁止的,不可以从事经营;法律和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态废料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65.29亿元,总负债500.3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7.5亿元,实现净利润17.08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科技类产品、冶金产品(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及其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以下范围由集团公司所属具有资质许可资格的企业经营)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冶金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态废料治理;新材料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ECO保护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施制造;通信设施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营业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副食品、其他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酒、茶叶、保健食品,书刊、音像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零售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6864医用卫生敷料,食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限取得相关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93.45亿元,总负债121.36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0.04亿元,实现净利润9.23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肥料生产;饲料生产;动物无害化处理;兽药经营;生鲜乳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包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营销售卖;肥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美发饰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皮革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批发;玩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箱包销售;粮食收购;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草种植;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和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13.53亿元,总负债433.3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10亿元,实现净利润2.31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473.08亿元,总负债802.1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12亿元,实现净利润5.14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受委托进行资产经营管理;从事投资业务(不可以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经营);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物业管理(贰级);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能源供应、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科技类产品、冶金产品及其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计算机及耗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水暖器材、摩托车及配件、橡胶制品、冶金材料、冶金炉料、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作的产品、矿产品、焦炭、钢材、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钢、稀土(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副产品;接受股东授权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货运代理;物流与仓储服务(不含快递业务、不含危险品仓储);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能源、新能源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环保产业开发及经营管理;垃圾焚烧发电及无害化处理;能源、环保研发技术、服务及设备、产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63.15亿元,总负债112.77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6.73亿元,实现净利润-0.20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机场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民用航空器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客运站经营(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12.72亿元,总负债250.45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24亿元,实现净利润-6.60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该名监事同时担任该企业的监事),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瓶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作的产品、白银饰品、计算机、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学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普通货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8.62亿元,总负债90.95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8.15亿元,实现净利润-1.65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别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该名监事同时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系本行关联方。
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该名董事同时担任该企业的监事),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运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可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及管理、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24.45亿元,总负债179.66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03亿元,实现净利润8.53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该名董事曾同时担任该企业的董事,已于2024年上半年辞任该企业董事),系本行过去12个月的关联方。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理财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36.32亿元,总负债580.1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64亿元,实现净利润4.82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来投资。(以上营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1.11亿元,总负债34.7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02亿元,实现净利润4.82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来投资(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以上营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可以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22.74亿元,总负债81.36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02亿元,实现净利润2.90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控制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别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174.67亿元,总负债13,853.9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5.14亿元,实现净利润105.74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来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别的业务(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8.49亿元,总负债32.4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7亿元,实现净利润2.02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主营再担保业务;兼营债券发行等金融理财产品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来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金融(含类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营运和处置,承接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战略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购、托管社会不良资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7.92亿元,总负债127.39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3亿元,实现净利润1.84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及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即期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做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别的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226.79亿元,总负债2,996.39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48亿元,实现净利润9.48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及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办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别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308.12亿元,总负债4,959.4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73亿元,实现净利润17.73亿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董事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该名董事曾同时担任该企业的董事,已于2024年下半年辞任),系本行过去12个月的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最重要的包含本行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行董事、监事、总分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有权决定或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本行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营业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的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本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分别为本行提供国内、国际审计服务。详细情况如下: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安永华明拥有非常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楠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露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行2025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3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5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行2025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要求和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满足公司相关工作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续聘其作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其作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作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在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本行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香港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